云南污水處理工藝分三級
一級處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通過簡單的沉淀、過濾或適當的曝氣,以去除污水中的懸浮物調整pH值及減輕污水的腐化程度的工藝過程。處理可由篩選、重力沉淀和浮選等方法串聯組成,除去污水中大部分粒徑在100微米以上的顆粒物質。篩濾可除去較大物質;重力沉淀可除去無機顆粒和相對密度大于1的有凝聚性的有機顆粒;浮選可除去相對密度小于1的顆粒物(油類等)。廢水經過一級處理后一般仍達不到排放標準。一級處理屬于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二級處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BOD,COD物質),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準。常用生物法是利用微生物處理污水,主要除去一級處理后污水中的有機物;絮凝法是通過加絮凝劑破壞膠體的穩定性,使膠體粒子發生凝絮,產生絮凝物而發生吸附作用主要是去除一級處理后污水中無機的懸浮物和膠體顆粒物或低濃度的有機物。經過二級處理后的污水一般可以達到農灌水的要求和廢水排放標準但在一定條件下仍可能造成天然水體的污染。在城市污水處理中,二級處理通常作為生物處理的同義語使用。
三級處理,污水經過二級處理后,仍含有磷、氮和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機物、礦物質、病原體等,需要進一步凈化處理,以便消除污染。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氮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營富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分析法等。三級處理是污水的深度處理,它包括營養物的去除和通過加氯、紫外輻射或臭氧技術對污水進行消毒。